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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篇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篇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

  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

  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教师,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为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任务要求,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要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条例》明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三个重要”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去年以来,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3988个,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中央巡视、中联办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省级领导包联的信访案件得到全部妥善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四级联调机制,去年一年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25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信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条例》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这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我们在常态化推进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事要解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房地产遗留办证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督查督办、跟踪盯办,以强力督查问效,倒逼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扛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发挥好督查督办促落实的作用,强化定期研判调度,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综合效能。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条例》明确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要充分认识法治对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做到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基层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信访工作要到位,必须重心下移,按照《条例》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去年以来,我们持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降低群众提出诉求“成本”,上线运行了全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回应、限时办结群众合理诉求,累计受理工单13.8万件,按时办结率、办结满意度分别达到98.5%和99.4%;耐心细致做好网民留言、群众反映问题核实答复,2021年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留言和人民网留言80余件,实现群众诉求早发声、社会矛盾早发现、具体问题早解决,极大地分流了信访原有渠道的工作压力,主动靠前化解社会矛盾。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旗)创建活动为依托,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突出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努力将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就必须系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

  在信访工作中,要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综合效能,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四下基层”工作法,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判定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底线思维,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要坚决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将调解作为初信初访头道防线,力争第一时间就地化解。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桥梁。做好信访工作,可以有效的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并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水深情。如此看来,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意义深远。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我们身处信访工作的前沿哨所,肩负着从源头上遏止不良信访案件发生的重大责任,可以说基层信访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一、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经验

  1、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镇发展面临着许多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要发展必须解决矛盾,对此,镇委、镇政府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认真对全镇一百多个矛盾纠纷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将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万城三组移民李某,在土地延包确权工作中,因本人不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致使个人利益受到损失,带着小孩和行李到镇政府上访。镇委书记、镇长夏天华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副镇长、包村责任人蔡光荣、民政助理谢永法等人协商解决方案,于当日就解决了她反映自己责任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问题。分管移民工作的副镇长江波拿出工资,自己贴钱,借给生活、生产有困难的上访移民,为解决问题经常在移民家里一住就是半个月,一家一家做工作,一件一件落实,扭转了过去移民隔三岔五就上访的局面。

  2、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 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方面,我镇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受理制度。我们在信访工作中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而是主动将信访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告知给群众。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通过电视媒体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在群众中宣传《信访条例》,告知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程序以及他们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办理制度。我们在接待群众上访过程中,首先认真实行了首位处理制,即镇领导和机关干部对来访群众决不能以“这事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诿,搪塞来访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案件督办机制。我镇成立了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就是对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进行监督和督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信息收集,排查矛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点。 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信访工作,信息的收集、矛盾和排查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全镇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趋势和苗头,将矛盾问题化解于无形,让“星星之火”不能“燎原”。对此,我们在每个村设立了1名信息员,做到每月召开1次信访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1次矛盾纠纷化解通报会。在此基础上,为了全面收集信息,排查矛盾,我们还建立了12类资料库,即《矛盾纠纷排查通报》、《待处理案件》、《群众来信汇编》、《来信、来访纪要》、《领导值班记录》、《信访摘报》、《结案报告》、《上级督办信函》、《上级文件汇编》、《信访文件汇编》、《信访责任书》、《工作信息》。

  4、强化责任,部门联动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 要做好信访工作,简单地先靠信访办公室是无法做好的,必须做到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对此,我们针对信访事项,分部门协同处理,真正实现了接待信访有专人,分类处理有专班,督办落实有回音。

  二、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1、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呈上升趋势。 主要原因为:一是上访人员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人多势众”才能引起重视,越往上找才能解决问题;二是部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久访无果从而导致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三是别有用心的人员通过组织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来借机敛财。如每次发生移民群体性上访都有1至2人从中组织并收取上访费用。

  2、涉及行业越来越多,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 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够,加之农村改革力度的不断深入推进,目前乡镇正处在改革的“阵痛”时期,发展的“艰难”时期,因而也导致上访案件涉及行业、参与人员的成分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就我镇而言,上访人员涉及到在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中小学教师、乡镇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涉及人员、移民和普通民众等。

  3、群众上访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结果与上访目的反差较大。 近年来,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呈多样化,有要求增加土地、解决生活、生产遇到困难的,有要求解决子女读书、就业等问题的,有要求减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处罚的等,而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与各级政策相违背,上访不能达到自己的意愿,以致造成重复访、越级访。

  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1、必须强化基层信访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用“四心”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的政策性较强,它要求每一名接访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要熟悉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了解近期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知晓基层工作的重点和发展趋势,熟悉基层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工作中接待人员要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者,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又要对群众信访时提出的问题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群众满意。接待群众要保持“四心”。即:一要有真心。真心对待群众,切不可把上访群众当作敌人、对手。二要有诚心。在接访中绝不能虚情假意,表面答应,背后推诿,当面接受,背后诋毁。三要有热心。对来访群众,我们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片和语相谈”,使上访者从我们的热情中感受温暖和关切,从而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四要有耐心。到乡镇来访的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作为接访人员,我们要有一颗耐心,真正做到不厌其烦。

  2、必须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四到位”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组织网络到位”。建立健全信访网络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照“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要求,建立以信访办为中心,各部门为重点,各村为基础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二是工作“重点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重点突出问题上,例如移民问题、农村土地纠纷等。三是“矛盾问题排查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定期不定期在镇内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明确重点,逐个突破。四是“督办到位”。党委、政府要针对“有令不行、无反馈结果、程序不公开、不公正、效率质量不高、信访白条”等问题进行督办;对突出的重要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办。

  3、必须创新基层信访工作方法,坚持以“三个经常”、“三个转变”做好信访工作。 “三个经常”即要经常性地梳理排查矛盾,做到掌握信访情况了如指掌;经常性深入调研,针对各类倾向性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经常性地督办检查,确保信访案件处理落实到位。“三个转变”即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多深入群众。群众上访,一部分是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一部分是反映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我们要抓住重点对象,带着重点问题,走出办公室,走入田间地头,深入群众去开展信访工作,既获得了第一手资料,

  又从感情上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这样做使很多无法在办公室解决的棘手问题在下访的过程中得到及时解决,很多会议上无法协调的矛盾在与群众的密切接触中“手到病除”。二是变封闭为公开透明。将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督办的程序和过程公开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遏止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致使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而且可以加深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信任程度,促进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变行政调处为依法办理。要切实改变过去依靠行政手段调处信访问题和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做法,以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为准则,积极探索在乡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服务农村的职能。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信访案件和重要矛盾纠纷调处听证会制度,逐步使基层信访工作走了正规化、法制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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