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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3篇)

篇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篇二: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核心部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普惠公平,是我县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与进步的内在必然。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加快形成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区域推进、梯度推进、多样式推进为基本策略,以组建教育发展联合体为基本平台,以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初中提质行动、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城乡联动,以强带弱,以优扶差,促进城乡学校协同均衡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整体进步。

  2、近期目标。到2013年,全县85%的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生均装备值争取达到全省平均值,城乡教育设施配置基本均衡,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8以上,城乡学校小班化率

  达到25%以上,生源跨学区流动比例每年递减2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5,全县实现义务教育的初步均衡。到2015年,全县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生均装备值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学校小班化率达到35%以上,公办学校择校率控制在1%以内,城乡名优教师比达到1:0.7,城乡教育均衡化系数达到0.9以上,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行为规范、师资力量优化和教育质量上乘,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明显缩小,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优质。

  二、完善布局,加快建设,努力实现教育设施的标准化现代化

  3、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规划要求和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按照“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中心村或乡所在地集中”的要求,进一步规划和完善学校布局,并加快标准化建设。当前,要根据我县城镇化进程和“小县大城”布局规划,做到中小学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到”十二五”末,使全县初中学校控制在14所左右、小学控制在45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总数控制在60所左右。

  4、加快校网调整步伐。根据校网布局规划,坚持“成熟一所调整一所”的原则,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力争在2013年前基

  本完成对小学200人以下、初中3个班规模以下学校的调整工作,初中打破区域限制,实行跨乡镇办学,到”十二五”末,全县山区初中全部并入邻近的平原乡镇。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要建好平原农村乡镇中心中小学,加快城区校网调整步伐,赤城街道迁建赤城四小和实验小学,完成赤城中学田径场、食堂等辅助设施建设,启动赤城二小和赤城三小资源整合工作。始丰街道完成始丰中学扩建工程。福溪街道启动福溪中小学建设。

  5、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和运动场地、现代教育装备达标学校建设。按照省标准化学校标准和省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分年度分学校制订建设规划,加快标准化学校和现代教育装备达标学校的普及步伐,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运动场地、教育装备和音体美设施设备的配备。到2012年,全县拥有相应运动场地的学校和现代教育装备达到省二类标准以上的学校占比均达到90%。

  6、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级规模。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48个班。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和初中的班额要控制在45人以下,并积极推广班额在35人以下的小班化教育,积极开展个别化教学与辅导,强化师生互动,推进学生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对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城乡学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单位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2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地区和学校,增编幅度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规定精神,由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教人[2002]8号)中的班师比配备标准配备教师。

  三、创新模式,多头并进,加快推进城乡和学校间的均衡优质发展

  7、组建教育发展联合体。打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区域限制,在原6个教研区的基础上,组建由“名校引领、一体发展、捆绑考核”为特色的教育发展联合体。名优学校、城区学校要通过组建教育集团、城乡学校抱团发展、大教研区管理等形式,带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发展。从2011年开始,优质学校和城区学校要求至少带帮1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要推动优质学校、城区学校以合并、托管和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改造。要推进优质学校开展连锁办学,鼓励薄弱学校交由优质学校举办,由优质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师资调配,以促进更好、更快发展。在2012年之前完成全覆盖目标,实现“学校统筹管理、资源统筹使用、教学统筹组织、师资统筹培养、教研统筹安排、工作统筹考核”。要制订各种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其以更多的精力、更优的资源、更好的形式带动薄弱学校的共同进步。设立义务教育均

  衡优质奖,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成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予以奖励。

  8、全面实施初中学校提质行动。以名优学校、城区学校为龙头,加快推进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以优扶差工作。进一步完善初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源调整力度。对初中校长及各类管理者进行专门培训,用5年时间对初中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轮训一遍。实施初中“3524”工程,即新培养30名县级名教师,5名市级名校长,200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400名优秀班主任

  9、全面实施“学校助进计划”。制订“学校助进计划”实施方案,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的要求,组织专家和骨干校长对基础薄弱、质量相对较差或管理不够规范的薄弱学校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学校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造计划。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名优教师要通过建立联络点和责任区的方式,在联络点内带徒授艺,在责任区结对帮扶,引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成长。有关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调整充实校长和师资队伍,以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改造,使全县在2012年前基本消除薄弱学校。

  四、立足培养,强化交流,大力推进师资队伍的整体进步

  10、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校长在岗培训制度,做到每五年对在职校长全面轮训一遍。切实加强骨干校长的培

  养,有计划地选送有培养前途的校长到省内外名校培训和挂职锻炼,培养一大批管理水平高、专业能力强、懂教姓教的优秀校长。从2011年开始,县级名校长评选,农村学校指标单列。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和培养制度,坚持德才兼备和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拔确定后备校长培养人选,以三年为期,对后备校长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培养。

  11、配齐配强农村学校教师。“十二五”期间,小学以完小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按农村生源规模和省定农村学校教师配备标准配齐农村学校教师,确保农村学校英语、计算机和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配备到位。针对当前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情况,编制管理部门要大力支持,调整编制专项用于英语、计算机和音体美等学科专任教师的配备。加快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配备,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12、建立农村新教师培养期制度。对每年通过公开考录分配到农村学校的新教师,实行“先落户,后上岗;先培训,后培养”的培养期制度。培养期限为5年,第一年进城镇或教研区龙头学校挂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再回原学校任教。挂职期间,龙头学校安排名优教师指导其专业发展,挂职结束后,结对关系仍保留4年。

  13、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个名师工作总站,下设

  6个名师工作室,每个名师工作室由省特级教师领衔,成员由名教师、省市教坛新秀和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组成,打造一批领军人物,使之成为我县教育发展的引领者,活动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实施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建立学科群,培植一批优势强势学科;开办各类名优教师培训班,吸纳全县各学科骨干教师参与培训研修;成立名优教师联谊会、读书会,增加理论研讨、教艺切磋的频度与效度;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对名师培养对象的个人发展进行实时关注与重点帮扶;建立进修深造机制,有计划选送有潜力、高素质的名师培养对象参加专项进修培训;加大考察交流力度,选派名师培养对象到县内外名校、重点学校挂职锻炼。设立名优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基金,促进名优教师队伍建设。

  14、发挥名优教师示范、辐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名优教师的示范作用,在教师中营造成名成家的良好氛围。优化名优教师均衡配置,完善名优教师“县管校用”机制,促进名优教师在全县范围内合理流动。设立名优教师联络点和责任区,实施名优教师“3211”工程,即省市名教师建立3个联络点、县名师建立2个联络点,各类教坛新秀和教学大比武一等奖获得者、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建立1个联络点,各级名优教师须在联络点内带徒授艺,按规定开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带头开展教育科研与教育工作调研,主持或参与教研课题、撰写教育调研文章。

  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名教师要建立责任区,对责任区内的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帮扶。名优教师在全县范围内共引领1000名教师专业成长,形成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

  15、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加强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和名优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实行校长任期制,校长任期5年为一届,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从2012年暑假开始,毕业分配录用到老城区学校的教师,任教满6年后,须交流到平原农村学校服务4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可回原学校任教;毕业分配录用在平原农村学校的教师,服务满6年后,考核优秀的可以参加进城考试或到城区学校挂职4年再回原学校任教;毕业分配录用在山区学校的,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满5年后,考核优秀的可以参加进城考试或到城区学校挂职4年再到平原农村学校任教。2012年暑期前在岗的专任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仍通过城乡支教和教研区联合体内定向交流的办法实现有序流动。凡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直接录用在城区中小学的教师,需晋升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全职支教),方可推荐评审。

  五、更新理念,推进改革,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

  16、实施“城乡学校共研共行计划”。2012前,全县建立3个“城乡共研共行示范共同体”,以课题研究、改革实验为纽带,以“共研一个课题,同做一个实验”为载体,以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城乡学校教育教学共同研究活动,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育人模式,培育学校特色,带动农村学校强化科研意识,提高科研水平,不断拓宽和优化提高教育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教育科研,设立教育科研奖励基金,支持课题研究上水平、出成果。

  17、建立农村学校教学改革实验基地。2012年前,全县建立2个农村教改实验基地,大力推进以学立教,返权于学,问题导向,合作共进,不断探索新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要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为目标,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能力。

  18、积极推进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学校发展性评价,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加强学业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推广多元评价和等级评价,进一步完善素质评价机制和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促进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不断改革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推进重点高中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并以初中毕业生数为主要基数确定分配人数。

  19、全面实施“一校一品计划”。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强化德育为根本,在“特色立校”的理念下,切实推进学校特色建设,到2015年,在全县建成30所德育、科技、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改革创新等特色学校,其中20%的学校成为省级特色学校,努力构建“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办学有

  特质”的学校发展格局。

  六、科学管理,优化服务,构建强有力的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支撑体系

  20、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载体,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特别是规范音体美等素质类课程的开设。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推进“减负提质”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与招生相关的考试。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逐步实行跨学区流动的学生不再享受重点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21、以数字化学校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学校现代化水平。在加强常规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校园网建设的同时,加强数字实验室、数字图书馆和数字教学资源库建设,到2012年,全县校园网、生机比等主要指标达到省平均水平,实现多媒体教室全覆盖。教育部门完善教育局域网,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教师网上自学系统、学生网上学习系统、网上教研室和网上教学指导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2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给予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和台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机制,教师工资、政策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公用经

  费、校舍建设和维修经费、教学设备设施经费以及医疗保险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1年秋季开始,把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0元。从2011年开始,县政府设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专项基金,每个名师工作室5万/年,名优教师培养基金80万/年,教师培训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3%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教育投入、基本建设项目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优先安排农村学校。

  23、切实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的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强化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督导工作,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促进学校自我完善、自主发展,加快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品质,逐步形成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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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广府发[2012]19号

  【发布部门】广元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5【实施日期】2012.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府发〔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方面,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48号)和《广元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2015年实现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7年实现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实现全市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二)分县区、分年度目标

  2015年青川县、利州区通过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2016年旺苍县通过验收;2017年苍溪县、剑阁县、元坝区、朝天区通过验收。

  (三)义务教育达到基本均衡的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和校舍安全标准,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公用经费拨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校正常运转得到充分保障,办学经费保障水平基本均衡;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按标准全面落实,建立起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教师配置基本均衡;贫困家庭学生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特殊教育得到加强,不同社会群体受教育机会基本均衡;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基本均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达到94%以上,2020年达到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2/3(一)着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学区化管理,逐步缩小校际办学条件的差距

  1.大力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各县区要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对辖区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核定,对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学校,做好改造规划,明确任务和时限。各县区要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建设项目,集中使用建设资金,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尽快解决部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设施设备短缺、管理使用不到位等问题。

  2.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园网”建设,逐步建成数字化校园,努力实现高标准的“班班通、堂堂用”,促进现代化教育资源共享。到2015年,力争75%的城市中小学和65%的农村中小学每个班级都能开展多媒体教学。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

  3.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根据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做好市、县城区新建小区学校配套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工作,盘活现有教育资源,有序增加学位供给,重点解决数量不足、容量不够、建设不配套、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有效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有效缓解择校择班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国办发〔2012〕48号)精神,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农村校点规划及布局调整工作,严格校点撤并程序,保证不出现新的“上学难”问题。

  4.积极推进农村学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在县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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